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皇嫁童养媳 > 正文 第65节
    制书,多用于任、免高级官、爵;施行大赏罚和宣布加恩、减刑。用在文章来重罚女主四皇姐,应该没有用错。本来想写诏书的,然后一查,好像不对。诏书在隋唐被废除了。若用错,请见谅度年的史料不足。有懂的读者,可以留评修正,谢谢!

    注意,诏书开头才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因为这情节是度年的猜测并无史记载,所以怕与历史不符,不敢具体写出是那些大臣犯了罪。

    谥号,是死后才追加的,如文中女主的母亲文献皇后,“文献”二字是她死后才追加的。

    有些公主、王爷,皇帝妃子能在死后追加封号。比如妃子的儿子能干登基为帝,就可以追封自己的生母为太后。女主四皇姐就连死后都不可以追加为公主,够惨了吧。

    古人相信死后另有世界,所以死后的封号身份是很有讲究的,认为身份尊贵的人能在地下过得比一般人好。(其实是无稽之谈)所以度年才在文中说女主四皇姐死后不能用身份压制阿述。

    ☆、第126章 晋江网独发

    “二皇兄太过分了!”对于二皇兄的行为,我真是怒了:“他若真这么做,我就让父皇给他好看,就算母后宠他又如何。母后那日在大兴善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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