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今天好好休息,我去外面跑跑新闻。”
玲姐答应了一声,还是忍不住念叨:“真是年轻有冲劲,要我说,你小叔那什么工作不能安排给你,非要当报社记者这么累的活。”
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对,自觉地闭了嘴,小心地看了眼猛然僵住的闻歌,尴尬地笑了笑:“没睡好,脑回路有点短路了……”
闻歌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挥挥手,走了出去。
在四年以前,她的所有都还围绕着温少远。说是以他为世界中心毫不过分,她所有考虑的,或者是出发点基本上都基于他。
在高考结束之后,她几乎已经可以肯定自己能在a大上学。那时候对专业的选择,是酒店管理以及金融专业。
那时候的闻歌,以为追着他跑就可以,哪怕他不回头。只要她一直很坚定地追着,总是能看清他的背影。
所以,那么多磨难之后,他站在自己面前,低着头,眼神温和又宁静,声音低沉又轻柔地叫她“小歌儿”时,那种满足感,才如此爆棚。
喜欢一个人的确很傻,哪怕为他受尽委屈,只要还爱,即使他一个回应的眼神,都会觉得格外满足。
但这个时候的她,却越想屏蔽他这样的干扰,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