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的茶座上,把玩着手中温润细腻的瓷杯,拧紧了眉头考虑道:嗯,明天该拿什么理由去见他呢?哦对了,他好像忘了把书带走了,明天我必须得送给他。
……
所以当第二天傍晚,李公子再次踏出校门的时候,又见着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静静地等在b大的校门口。一切熟悉的如同昨日,除了这个人刻意臭美地换了件深蓝色的长衣,一架深褐色的墨镜,和一辆更加漂亮流线的跑车。
李云疏:“……”
霍大少:“嗯,云疏,我来送书。”
上帝知道,世界上从来没有编造不出的理由,只有还不够厚的脸皮。
☆、第五十四章
还书可是一件天经地义的大事,霍大少做得那叫一个面不改色心不跳。
而他那一副“本来就该如此”的淡定神情,愣是让李云疏都遗忘了霍铮今天那过于耀眼的外形,顺便还下意识地忽略了从心里一闪而过的“今天……这人好像比昨天更帅了”的感觉,直愣愣地接过了霍铮手中的书。
你说,这还好书就该走了对不对?
不对!
夕阳西陲,学校散学,饥肠辘辘,怎能不吃顿饭填饱肚子?
嗯,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