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的计划, 离开研究所,去健康大药房买了一盒创可贴。
手指出了问题。
打卡失败。
创可贴。
这些能得出的结论似乎只有一个:他的左手拇指上出现了伤口,严重到不能通过打卡器的指纹识别,并且还需要贴上创可贴才行。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在案发现场留下的,应该是一个有着破损痕迹的指纹,而不是一个完整的、没有任何伤痕的指纹。
熊小时在本子上粗略地把她想法里的重点写下来。
但刚写完,她就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用笔点了点鼻尖。
想推翻血指印这个证据, 需要的是证明破损指纹从3月5日早上到3月6日凌晨这段时间都存在。
不然光找到3月5日早上受伤的证据,对方一句“说不定他手指上的伤很轻,到作案时就好了”
分卷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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