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肩膀上,抬起头,他迎上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眸。
那时候的方明雅才八岁,跟个瘦猴精似的攀在树上,笑眯眯的跟他说:“请你吃。”
伴随着清脆的声音敲入耳膜,他留意到自己被弄脏的西装,从地上捡起那颗苹果不禁皱了皱眉头。
他认得她,这个又黑又脏的女孩是方伯伯的女儿,想着方家与父亲在生意上有往来,他随即换上一副既礼貌又温和的面容,对她说道:“快下来,这样很危险。”
他看到女孩稍稍愣住的表情,还以为她下不来,于是走上去张开双臂:“我接着你。”
随后明雅真跳下来了,大笑着扑进他怀里,沾满泥土的手和脚就这么毫不客气的蹭在他白色的西服上。
那个时候他对她的第一印象是——没教养的小鬼。
再然后方明雅似乎喜欢上了他,总是借机会拿着功课过来问他,他不相信方家会请不起一个家庭教师,可碍于两家友好的关系,他耐着性子教她。
可方明雅刚从乡下上来,功课落后了同班同学一大截,他必须要从最基本的教起,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问题在于她那愚笨的脑子,居然连最简单的算数都不会。
所以他时常忍着火气将一道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