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叔叔林峰(备注:不是电视上那个林峰),和朋友合伙在纽约开了一个小小的华人餐厅。叔叔是餐厅的大厨。听说餐厅的经营情况应该不错,每次过年回来,叔叔都显得很得意。
“你叔叔的餐厅现在越来越忙了。他很想我们家能帮帮他。你不是刚辞掉工作了吗?他想要你过去帮忙。”
“帮忙什么?”林可颂有点转不过弯来。
“餐厅里洗碗端盘子的人不少,但都不是自家人。你叔叔又要在后厨忙着做菜,根本管不了他们。你婶婶去世得早,你表妹还在读书帮不上忙。你就去当个监工,看着餐厅里那些雇员,让他们好好做事。就这么简单,你叔叔给你的薪水也很厚道,还包吃包住。”从父亲说话这倾向,明显是希望她去。
“是啊,可颂,你不是学酒店管理的吗?正好可以去你叔叔那里涨涨经验。还能去美国见识一下,开拓一下视野。我和你爸爸都觉得挺不错的。而且……我和你爸爸觉得,如果你能适应那里,可以找一个合适的学校攻读硕士学位。这样子,等你再回国找工作,也许就不会到处碰壁了。”
纽约……竟然是纽约?
虽然去叔叔的小餐厅里做个“监工”和什么酒店管理实在差距太大,但能挣钱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