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能给自己带来快乐,叫“助人为乐”。境界低一点的则认为,通过利他来利己,比通过损人来利己,风险更小而效益更高,叫“人我两利”。至少,真正的个人主义者不会损害他人。因为他很清楚,我是个人,别人也是。我有个人利益,别人也有。我的个人利益不想被损害,别人也会这样想。既然如此,那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但无论哪种,有一点是相同的——个体本位,个人优先。不是什么“大河不满小河干”,而是没有涓涓细流,就没有大江大海。

    群体意识则相反。

    所谓“群体意识”,就是“以群体为本位”,包括在思想观念上,认为先有群体,后有个体;先有社会,后有个人。族群、社会和国家在个人之上,个人则是其中的一分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个人的价值,首先体现于他所属的群体,比如家族和单位;个人的功过,也影响到甚至决定着群体的荣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获罪,满门抄斩,道理就在这里。

    问题是,文化内核不同,又怎么样呢?

    翅膀便不同。

    希腊人(或西方人)既然是“个人本位”的,组成社会就只能靠“非人的第三者”,比如“契约”。这就必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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