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书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这样的日子,对于一个几经轮回的人来说,过得很快。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风度,其学识,在京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父王每每见到他,总是一阵长吁短叹,“长得这么出挑,怎么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满是猥琐,“要是世伯不嫌弃,小侄一样愿意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父王当做了一句玩笑话,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弃,还欢喜得紧。”
于是,姚书云立马顺杆子往上爬,腆着脸喊了一声:“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脚,“怎么喊上岳父了?”
“错了啊?”姚书云一脸的醒悟,立马又改了口,没皮没脸地喊了声:“公公。”
本王:……
那时候,我还没有成为“大奸王”,仅仅作为一个工于笔墨,风度翩翩的文人,在京城里还算是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