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理说,像郑诚这样挥霍无度,掏空身体也是迟早的事情,但儿子已经死了,郑英又没办法追究教训,那婢女就成了首当其冲的诱因,郑英丧子之痛,武安侯府因丑事而大失颜面的怒火全都发到婢女身上去了。
不过这里出现一个问题,若那个婢女是奴籍倒也罢了,郑英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暗地里打死填井,对外都能找个借口糊弄过去,家丑不宜外扬,更不必劳动顺天府出马,坏就坏在那婢女是良家子,并没有跟侯府签下卖身契约。
既然不是奴籍,就不能想打杀就打杀了,否则今日侯府轻易处置,它日难免就落下把柄为人诟病,像郑英这等小心谨慎之人,是不敢为之的。
所以郑英第一时间选择了告官。
第 2 章
那婢女被五花大绑带了上来,身上多处伤痕,两颊也有巴掌印,想来事发之后被侯府合家教训得不轻,眼下衣裳发丝俱都凌乱,被人推着跪了下来,依稀可辨眉清目秀。
唐泛:“你姓甚名谁?”
婢女:“婢子名为阿林。”
唐泛:“你且将今夜情形细细说来。”
婢女一边抽泣,一边道出原委。
她说的事情经过其实与郑福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