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说彭透斯被打成了马蜂窝并非是夸张之词。
“是被黑帮的冲锋枪扫射的?”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之后问。
彭透斯点了点头,他指着最接近心脏的那处暗红色的星形伤疤:“虽然当时很痛,而且现在天气阴冷的时候也偶尔会疼,但是我并不诅咒这些伤口,甚至也不诅咒把这些伤口带给我的匪徒,因为从这些伤口里流出的鲜血,让倒在洛杉矶街头的我,第一次见到了光辉夺目的上帝。”
那应该是濒死幻觉吧?听老爸说有宗教信仰的人临死前都会见到,当事人活过来以后总会把幻觉说得天花乱坠,我觉得那些匪徒差点把彭透斯送去见上帝倒是真的。
“对于在贫民窟里长大,在地下拳赛里血腥搏杀的我来说,从没想过上帝的容颜是那么光辉,那么神圣,他的男子气概深深地俘虏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幸福,如此平静……”
等等,虽然听上去充满了你对人生的感悟,但是有些地方用词颇有不当吧?我为什么有不好的预感?
“对于曾经认为生命中不存在美好的我来说,那是一轮美妙的扫射,尤其是接近心脏大动脉的那一枪,我从此理解了爱的真谛,并且有了生平第一次初恋……”
我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