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平甚至产生了留在大陆的想法,加上陈凌丽桦只生了两个女儿,于是,他心里的天平之间向萧珊倾斜。
萧珊生下儿子之后,陈汉平很痛快的给了她五百万作为奖励,并承诺跟太太离婚,和她一起生活,当时的萧珊,已经不满足于在大陆生活,她想去香港,去美国。
陈汉平回到台湾,提出要和陈凌丽桦离婚,理由就是她没有生儿子。
陈凌丽桦早就知道了陈汉平在大陆的一切,她当然不可能离婚,就算是为了孩子和手中的财产,她也不能放弃这段婚姻。
陈凌丽桦的家人开始像陈汉平施加压力,陈汉平在台湾和东莞的企业,都受到了来自凌家的压力,凌家在台湾的政商两界,都具有一定的地位,和陈汉平这种靠着夫人起家的商人,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最后的结果,陈汉平屈从于现实,听从凌家的安排,把儿子从大陆辗转带回台湾,只说是陈凌丽桦所生。
萧珊的女儿,则被留在了b市,酒店作为陪嫁,留给了孩子,孩子未成年之前,由萧珊代为打理酒店,如果萧珊出嫁,酒店则必须归还陈家,陈家会每月支付萧珊一万元生活费。
这是双方多次谈判后的结果,谁胜谁败,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