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离婚前夕 > 正文 第127节


    贾庆一知道,签字之后,就要宣判了。

    贾庆一只听到:“……一、判决原告乔薇雅和被告贾庆一的婚姻关系自某某年某某月某日正式解除,

    贾彤彤由原告抚养,并负担抚育养每月500元至贾彤彤18周岁。抚育费每年给付一次,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以后每年的抚育费均应于1月30日前给付;

    三、原、被告居住的座落于b市宁北区豆花巷50号的房屋由原告居住。被告的住房自行解决;

    四、夫妻共同财产汽车马自达归原告所有;五、家用电器、家具,厨房用具归被告所有;六、被告应补偿结婚以后工资的一半x万元给原告,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给付;……b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萧珊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半,待萧珊过了哺乳期之后,再行入狱……贾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本案受理费50元,财产分割费25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xxxx年xx月xx日前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二份。上诉于h省b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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