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找到她,一切都会恢复原样的。
六
每敲击一次键盘,彼得斯牧师都不住地嘟囔,天知道他最讨厌打字了。
虽然他还是个年轻人,只有四十三岁,至少不算老,但他一直都不擅长打字。他没那么走运,出生的时候,计算机还不知道在哪里,所以他也没有机会学习敲击键盘;谁知这个小机器转眼之间就进入了每个人的生活,如果你不了解电脑的标准键盘以及那些关键字母的排列,就必然要受罪。他只会用两根手指操作,好像一只寄居在计算机上的巨大螳螂一样。
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这封信他已经重写过四遍,现在又删除了,开始第五遍。他一直数着删除的次数,最后干脆关掉了电脑,满心沮丧。
对彼得斯牧师这样一个笨拙的,手指头像螳螂的人来说,打字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两根食指敲出来的词似乎跟脑子里想的相距甚远。他恨不得在《圣经》面前赌咒发誓,键盘上的字母一定每过几分钟就会改变一下位置,所以打字的人只能靠猜测来敲。是的,他本来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先把信写出来,然后再打到电脑上,虽然这要多花一些时间,但是一次就能搞定,可这样也还是提高不了他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