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自己初中时,暗恋一个俊俏的少年。每天偷看人家,结果仅仅因为他说话声音不好听,所有的旖旎心思就瞬间消散。
又想到自己上大学,在军训的时候喜欢班上的一个同学。但是后来发现那人人品不佳,寝室里所有人都讨厌他,她也就歇了心思。
黄莺从中总结经验,年少时的暗恋不过是看到对方身上的美好,而心生向往,说白了就是看脸。
可一旦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心里想象的样子,或者更糟,喜欢的感觉就会瞬间消散。更有甚者,会因爱生厌,厌烦对方。
黄莺认为,趁着现在沈璋的喜欢还很清浅,让他意识到她根本不是他喜欢的样子,很快就能转移注意。
简单点来说,就是往自己身上泼脏水!
可关键要怎么泼呢?
黄莺陷入了沉思,面貌变丑?这个可操作性太差了,她总不能毁容吧!
咦?她一拍手,有了!
黄莺决定从今往后,就随身带头大蒜,见沈璋之前就吃两口,熏不死他!
然后是言行举止,她记得前世沈璋最讨厌举止粗鲁不雅,对他动手动脚之人。虽说今世,他这个毛病有所改进,但是细心观察,仍旧能发现他对人的靠近有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