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筝还带着她得意的白獒犬,这小东西每天吃得多长得快,现在几乎和成年的斗犬差不多大小。但它可是要更凶猛一些,那脑袋上脖子上一圈的毛,发起怒来,毛发竖起,慑人的很。
秦筝极其喜欢她的爱犬,云战其实也是挺喜欢的,只是,在面上看不出来罢了。
其他的獒犬中虽然也有那最后势必会成为王者的,但与这只白色的完全不同,这一只,独一无二。
也怪不得秦筝一眼看好,她的眼光也是好得很。尽管没有养獒犬的经验,可单凭一双眼睛,就能找出王者来,看来日后,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得找她给看看。什么斗鸡斗蛐蛐,没准儿找她就再无败绩。
听说秦筝要去皇城,小桂几多不舍,她还想看看秦筝吃那些药能不能好使呢!若是真的好使,秦筝这喜事儿就此来了,那该多好。
不过,眼下秦筝看样子是要做对她来说更具意义的事情,皇城还有周边那么多信奉她的百姓,相比较起来,还是这些事儿更重要。
但药既然已经吃了,就决计不能半途而废,小桂几乎是磨破了嘴皮子才说服秦筝带着那些药,而且一定要每天都吃,之类的云云。
秦筝本是不想问她,但小桂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在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