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惨白地反驳。
方措相当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没说你会做和尚,我只是在说那里的习俗。”停了停,继续用没有起伏的声音说:“据说藏区有一种旱蚂蝗,平时只有牙签粗细,等吸饱了血,却比手指还粗,这种蚂蝗最喜欢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发现不了,等晚上睡觉,一脱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蚂蝗,你还不能用手抓,要用烟头烫,如果刚好没有烟头,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连皮带肉,蚂蝗掉在地上蠕动,你一脚踩下去,鲜血四溅,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崩溃,“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点意外于小桃花眼轻易的妥协,房间里静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说认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后仰,一下子摔在床铺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声音里充满了水汽,“我妈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着说,“她跟我说去北京开个研讨会,很快就回来,可我不相信,我觉得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方措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以为方子愚没心没肺的,也已经接受了父母要离婚的事实,谁知道在他幼稚甚至无理取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