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两次“变身”,身上的衣服都被撑开了,看起来很狼狈的样子。我经过刚才的战斗,身上衣服经不住战斗的磨损,也有了好几条口子,所以我们很有默契的直奔附近的一处百货商场。
一路上,赵云把衣服上所有染血的地方都撕下来,扔到了路边的垃圾桶。赵云做这个处置,是免得全身浴血,出现在服装店,把人家女店员给吓晕过去,以为碰上了凶残的通缉犯。我身上几乎没怎么沾染血迹,也就不用处理。
作为男人,我们选购衣服都很容易,不需要像女人那样,挑拣哪一件更合适自己,哪一件看起来更搭配自己的鞋子和包包,就算一点细节也要犹豫半天。我和赵云只是选了尺码合适,又足够舒适的款式,就足以决定付款。
我和赵云选了一家休闲品牌,各自挑好了衣服,我一口气买了二十条同款的裤子,十二件同款的外套,之所以不买的更多,是因为店家也只有这些存货。我已经很厌烦了选购衣服,既然穿着觉得合适,就干脆多买几套,坏了就扔掉,连洗涤也省了。
赵云没有我这么夸张,只选了一套衣服,就直接在店里换掉。
我随手刷卡付账,换了新的衣服,自己也感觉神清气爽。这家店的女服务员,大约很少见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