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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望着这群山贼低低叹口气,想当年他也是个贵族,继承了大片的土地,受过高等的教育,举止优雅得体,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持风度,哪怕战斗中,仪态也是十分优雅的。曾经,接受骑士授衔的骑士最大的课题就是如何一边打斗一边帅得不得了,绝对不让自己处于狼狈的状态,即便是汗流浃背也是风度翩翩,打斗时更是规规矩矩,先行礼,表示对对手的尊重,然后一板一眼地抡起剑,打得方方正正。可是现在……最开始认识顾偃时,他还想着用钱买最好的马车,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房间,现在却是杀了骑兽徒步从断隘峡谷走三四天,身上穿着山贼们已经洗得发白的旧衣,住着屋顶、四处透风还不隔音的帐篷以及山寨里的茅草房。曾经他是那么绅士,现在则是为了胜利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节操碎成渣渣,礼仪抛到脑后。这全都是拜某只胖子所赐。
可是,很自由。
骑士拎起一个酒坛,手中端着不知有多少人用过的大碗,一晃身来到大厅的棚顶,一边望着星空,一边听着大厅内的鬼哭狼嚎,一点点喝着碗中酒。这样自由的生命,充满了鲜活的味道,让人沉迷,让人无法自拔。家族领地仍在,如果就这样在天堑城失踪的消息传出去,超过一年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