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林道:“刚才熊百龄派人送來了一封书函,却是写给城主大小姐的,请华少爷过目。”
他说着便将手里拿的那封纸笺递了过來,华不石接到手中定睛瞧看,却见上面写着:
“兰儿贤侄女,
犬子熊天南且胆大妄为,做出冒犯贤侄女之举动,实是该死,老夫管教无方甚感惭愧。拟于明日正午时分,在城西茗香斋摆下酒宴负荆请罪,并将不肖子熊天南交于侄女处置,请兰儿贤侄女务必赏脸前來。”
这些文字乃是用粗毫所书,笔锋甚劲,而下面的落款,则写着“熊百龄”三个字。
熊天南劫持司马如兰,对城主大小姐意图不轨,可算是以下犯上,熊百龄身为他的父亲,请罪亦是理所应当。这纸笺粗看去是一封陪罪的书函,但是仔细思量,却并不简单,而且甚是古怪。
其中的古怪之处,便在于熊百龄所定下的请罪地点。
以常理而言,触犯了帮派门规服罪认罚,应当直接到城主府來,只因为这里才是“万金堂”的总坛所在,亦是门派执行刑罚之地。熊百龄如若真有请罪之心,大可以把犯下了过错的儿子押送來此,请司马如兰依照门规处置,却不应当在外面另选一处地点,设下酒宴來做所谓的“负荆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