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容易就判断出了案件性质?凭什么说这是一起侵财案件?”
“你看,”我用手指抹了一下死者的手腕,说,“虽然死者的皮肤已经膨胀了,但是在手腕这里还能看到一些皱褶的印痕,呈规律状。”
“明白了,手表。”大宝最近的悟性特别高。
我笑了笑说:“不仅是这里,中指的根部有皮肤颜色的改变,可能生前这里戴着一枚戒指。也就是说,死者可能自愿地摘掉了手表和戒指,交给了凶手。这么强大的控制力,只有持有枪械才能做到。”
大宝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于是切开了死者手腕、脚踝的皮肤,确实,死者生前并没有遭受过任何约束,仿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自愿的。
“可是,他总不会是被人用枪逼着,从县城中心带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的吧?”大宝说,“那他在路上有很多机会能逃跑啊。”
我低头想了想,说:“不考虑那么多了,说不定是熟人呢。”
“熟人侵财?”大宝说,“有必要那么复杂吗?还饿死人家。”
我没再吱声,开始用电锯锯断死者的耻骨。毕竟,明确死者的特征,寻找到死者的尸源,才是尽快破案的方法。
确定了死者的年龄、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