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看到一团红色的影子。下一张近距离的特写照片里,林笑笑的惨状才醒目地出现在面前。她整个人俯卧着,长长的秀发遮盖了她的面容,双手被一条绿色的尼龙绳反捆在背后。她上身的红色睡衣凌乱地散着,下身却是赤裸的。睡裤和内裤都散落在尸体的一侧。林笑笑的双腿叉开,腿下的泥土有明显的蹬擦痕迹,看来这就是她遇害的第一现场。如果铃铛的叔叔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怎么可能不被狠狠刺激呢?
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也附在档案中,报告里写着,发现死者口鼻腔变形,口腔和气管里有泥土杂质,分析死者的面部被凶手摁压在软泥土上,导致机械性窒息。双手捆绑处以及阴道内的损伤生活反应不明显,也就是说,凶手是把林笑笑挟持到案发地点后,将其面部摁压在泥地里,直到她窒息不再挣扎后,恐其未死,所以捆绑双手,然后实施强奸。其实,这个时候林笑笑已经死亡,凶手是在奸尸。
这么看来,案件不难啊,我心里想,简单几张照片和鉴定书,我就基本还原出了凶手的作案过程,为什么林笑笑的案子一直没破呢?我接着往下翻看,直到看到“证据”一栏,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案子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没法甄别犯罪嫌疑人。
不对,既然是强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