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犯罪心理档案(第1、2季) > 正文 第11节
可能从事过简单的机械类工作或者重体力工作;另外也可以看出凶手选择目标比较随机,只要是在深夜单独出行的女性,年轻漂亮或者身着艳丽的服饰,在合适的时机下就有可能成为凶手侵害的对象。

    但是有一起案子例外,那就是凶手时隔五年再次行凶的第6起案子。在这起案子中,凶手完全颠覆了先前的作案方式,若不是凭借着刀伤创口的比对,很难将案子与前几起案子联系起来。凶手在作案中,不仅与被害人有过接触,而且还把其骗至或者劫持到废旧锅炉房内(死者不会一个人在深夜去那儿,周围没有拖拽的痕迹),并在杀死后做出进一步虐尸的举动。如果说凶手沉淀了五年的时间,他的思维更加成熟、欲望更加强烈了,这些疯狂的举动是可以解释的话,但其随后的作案却又恢复到最初的简单高效,就凸显出第6起案子的反常。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凶手为什么要毁她的容?为什么要羞辱她的性器官?为什么要剥夺她体现女性特征的乳房?一定是源于被害人的身份或者经历。显然凶手对她是有所了解的,那么他们之间很可能是相识的关系。

    这起案子的被害人叫刘欣,遇害时年仅31岁,已婚,丈夫叫付小宁,案发时有非常确凿的不在场证据,夫妻俩居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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