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同样适用于‘1·18碎尸案’的抛尸心理,也就是说我倾向于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地人。”
韩印进一步解释:“虎王山紧邻宁八高速路,而这条路是当年江北进入本市的路径之一,我认为凶手是古江以北某个城市的人,但长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学。他逢年过节往返于家乡和本市时,会经常看到坐落在路边的虎王山,所以当他杀人碎尸后,想要掩盖死者头颅时,下意识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应该对城市比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较适合的地点,没必要冒着风险经过有武警把守的大桥去虎王山。而且当年虎王山还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儿。”
“对,您说得太对了,我就是风景区建好了之后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的。家里人也好像是听说碎尸案,才知道有那么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关于‘1·18碎尸案’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问题。”韩印接着说,“第一个可以排除汽车。如果凶手有车,就不必分多处抛尸,他可以一次性将尸体残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隐蔽;而摩托车就如你刚刚所说,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着包骑摩托车上桥,即使武警不去盘查,也会对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