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绍维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带她四处玩,他总是很忙,却同意她做跟屁虫。
她也想不出该如何形容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比朋友多一点点,又比恋人少一点点。许格一直笃定地相信,他们之间,就只差某个人先开口而已,在一起,是呼之欲出的答案。那时候,跟齐绍维示好的女孩很多很多,艺术系的,外语系的,金融系的,只是齐绍维从来都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她曾在怜爱那些女孩的同时,又在心中无数次的窃喜。许格觉得,自己就是懂他的那个人,他有理想,有抱负,有那些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们没有的毅力与恒心,即便他从来都没有给过自己任何承诺,她也知道,他对自己事无巨细的关心,早已泄露了他的心事。
只是她似乎忘了,时过境迁,人心,是会变的。
她恨的,并不是齐绍维,更不是秦羽,而是时至今日,自己那颗仍无法改变的心。从小到大,她一向顺遂,爸妈宠爱,亲人溺爱,想要的东西,往往不需她开口,就会有人笑盈盈地送到她的眼下,这样的生活,将她包裹的密不透风,是她厌倦已久的。所以要去读大学的那一年,她把家里的老老小小教育个遍,最后,软硬兼施地同那些恨不能将她含在嘴里的亲人们协商成功,这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