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从笔架山上执起毛笔,恰到好处的力道将笔尖狼毫至于端砚血液之中,均匀地蘸湿后便拿过梁砚所写请愿书。眸底溢出的视线停在开篇首行字上,仔细地瞧着每个字笔画力道,右手便径自在另一张白纸上书写起来。
以朱砂为墨虽可起到让请愿书醒目的好处,但因着朝廷上下素来只有皇帝能以朱砂批注,是以也需要担上一些风险。但是…
若是以血为墨,同样是刺眼的鲜红,除了醒目之外,只需结尾处加上"臣以血为墨,望吾皇能恩及锦州"之言,那血书带给皇帝的冲击力,便比朱砂更为上乘。然,若是之前这般对梁砚说,只怕他便会自己割破手,以己之血来成就这封请愿书。
是以,白兰玖先前才提出让他以朱砂书写,随后便催着他歇息。这般,她便可以偷龙转凤,自己模仿他的笔迹,完事后再将奏折、请愿书和万民书送到驿站。
……
在完成最后一个字时,明明不过是申时,但原本因雨天而有些阴郁的天色,竟已堪堪如傍晚一般。在晾干抄写的请愿书后,将其塞入信封,整理好书房案几后,白兰玖才起身将它们送往驿站,并仔细交待驿官几句后,才舒心地回了自己房间。
只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