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它确实是充着自己而来。
幼宜想起那只硕大的头颅远去时和自己说的话,秀眉微皱,转眼望着床榻上熟睡的少年,凝视良久,又释怀了。
若他想与自己说,自会说的,而这时机,应该不会太久了。
幼宜去了书房,自幼时起,若是心乱时,她会写一下午的字,等到了黄昏,所有烦恼都消失在书墨飘香的字里行间,再不会来烦她。
紫玉狼毫笔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秀致缠绵的簪花小楷,柔美清丽之余又有几分出尘,如深冬寒梅,自有风骨。
她自小便习得一手毛笔字,甚至不需要别人教,幼时外婆曾带着她见过一位当代书法大家,他见她写下的诗篇,啧啧称奇,称没有十几年绝练不出这样的风致,实在是天赋难得。
身后突然传来一股熟悉的气息,幼宜的手微微一颤,银勾转弯处就要歪折,一只大手握住了她的小手,端端正正地写完了那个字。
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幼宜道:
“雒雒,你又不听话了。”
他的伤势刚刚开始好转,最好每日在床榻上静养,不宜走动。
那人如往常那般撒娇地蹭了蹭她的头顶,语气如同耍赖的小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