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其实都不想跟宗教局的追兵起冲突,能够避开,便避开,杂毛小道在劫车的时候,也是尽量避免伤人的。
为何?我们本来是被冤枉之后逃离的,悄悄隐姓埋名,等事实大白于天下,那么我们再回归,也能够博得上层大佬的同情;然而在此期间,我们对咄咄逼人的追兵痛下了杀手,那么不管我是否被冤枉,终究还是杀人了,坐实了罪证。到那时候,黄泥巴落在裤裆里,不是翔也是翔,哪里还有别的东西?
所以,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追兵对我们,是格杀勿论,毫不留情,而我们则缩手缩脚,不敢妄动。这样被捆着手脚作战,我们哪里敢去正面起冲突呢?
有的事情,越想越憋屈,我们没有办法,翻下路基,朝着道路旁边的山里爬起。
大晚上,朵朵跑出来了,自告奋勇地给我们去探路;肥虫子也是,这小东西一进山,便撒欢了,到处跑,这会儿叼来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虫,那会儿又弄死一条冬蛇,调皮得要死;至于小妖,则领在我们前面带路,火娃的身子忽明忽暗,充当路灯,周围的植物草蔓如同生物一般游开,将艰险的路,变得不再那么难走。
虎皮猫大人在天空翱翔,给我们提供战场信号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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