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律法上有‘逃奴杖四十、逃婢笞四十’的句子。”
柳穗面色煞白,问:“那怎么办,小姐救命呀,我可不敢再自己回凌府去了,大夫人就是头阴险的母狼,又将我当成凌三小姐的心腹,奴婢再回去就没命了呀!小姐你是个善人,救救奴婢罢,奴婢打定主意要跟你一辈子了,好歹给想想法子呀!”
何当归沉吟着说:“原本见你在山庄行走,又是一副没主子的自由架势,我爱惜你的手艺,就跟陆大人讨走了你,没想到他并没握着你的卖身契,准或不准都没有意义……这事儿就有点头疼了,不过你也不用过分担忧,那些个高高在上的主子,似凌家大夫人那种贵妇,平素操心的都是家宅大事,懒得跟你一个小小柳穗计较。而且买个丫头,再贵也就五十两嘛,便宜的二三两也能领走,等他日去了京城,我找个合适的人去趟凌府,花点儿银子买走你的卖身契,你就成了自由身了。到那时,你再想在我身边做工或者嫁人,都全凭你自己的主意了。”
她懒懒散散的语气透着中不觉察的自信,让柳穗立刻就不慌张了,而且她说“再想在我身边做工或者嫁人,都全凭你自己的主意”,也只是平铺直叙的口吻,并不是那种上等人施恩于下的优越口吻,仿佛是两个关系不远不近的女子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