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绫罗绸缎,戴金玉玛瑙,富甲一方。这些完全符合“之前贫贱,婚后富贵发达”,因此他们不能休了她。
七年前,她把她父母兄长所留的遗产三百两银子,全当做嫁资带到夫家,与丈夫约定了“一生一世一双人”,并在婚书中写明“终身不得纳妾”。婚后,她一面在家侍奉公婆,抚养弟妹,一面在外经营酒楼生意,勤勤谨谨,未有一日懈怠。说她“不顺父母”,实在是荒唐。
七年来,公婆身体康健,餐餐加饭;两个小叔子都送进学堂读了五年书,如今能文能武,每人管理着两家酒楼,各定下一门好亲;小姑子年方十六,女红烹饪、弹琴下棋无一不会,上门提亲的人已经踏破了门槛——再说到门槛,夫家的两间茅屋,五年前换成一间四合院,三年前换成一所五进三出的大院子,今年又换成了独门独户的大宅子,占了一整条胡同。连门槛也今非昔比,从一条常被水淹的黄土沟沟,变成三寸三分高的红漆酸梨木门槛。
说她“不顺父母”,那不妨把那整条街上的邻居都传到这里来,当堂对质。世上虽然有不少忘恩负义、信口雌黄之辈,但公道自在人心,她不信邻居中没有愿意出来说句公道话的。
再者,“七出”条例中的“无子”,指的是妻子过了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