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不经意的改变
民国七年四月,就在英、日两国干涉军突然占领海参崴的时候,北方银行正式获得北方军政府的授权,承担了北方币的发行任务。
北方军政府以库存黄金为抵押,规定一盎司黄金约等于十一元多北方币,为了方便计算,干脆就统一为三盎司黄金等于三十五元北方币。
不使用中国自己的斤两单位为基准,而采用西方黄金盎司标准,是克劳泽的提议。中国的斤两标准实在变化太大了,而且几千年用下来已经有了无数种不同称重标准,很容易被混淆,也容易让人钻空子。
一盎司黄金相当于满清库平重标准的八钱三分黄金,按照当时大约一比十的金银比价,可以兑换八两三钱的库平银,折算成民国银元就约等于十一点六银元了。
一直延续下来的北方银行卷大致相当于同规格的银元标准,克劳泽自然不会去擅自修改,只是按照历来习惯将等价物标注为黄金罢了。
陈安曾经问过克劳泽,当初说的金贵银贬怎么好像感觉不明显,甚至还有金贬银贵的感觉。克劳泽答复,这是中国人喜欢大量藏银的传统导致,等到战乱进一步扩大,所有的银子就会被迫拿出来,到时候银价自然就贬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