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自己像是魂穿到了十年前,看着那个持重的男孩儿一笔笔认真画下这每一笔的心酸的线条。
她想,如果她能触碰到他,她一定会抱住他,用最温柔的声音告诉他。
归齐,别怕。
接下来的几篇儿,也大多是图,或是奖杯,或是海关的logo,每一张都配着些励志的小字,从循序渐进的落款日期开始,就像在看这个男孩儿一路优秀的成长史。
冷暖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真正走入这个男人的内心,她像个傻子似的如饥似渴的看着,跟着那日记的每一页或高兴或伤心。
而直到最后一页,她终是落了泪。
那是一副她的素描,不同于前面所有的粗糙的勾勒,这副画的每一处细节都处理的极为精细,甚至连她耳廓上那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痣的位置都没有错落分毫。
这副画的侧面配着板正的行楷写着。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冷暖的泪,砸在纸上,晕开了铅印。
那个晚上,冷暖没有把那本日记收回抽屉,而是抱着那本日记沉沉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