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大清帝国 > 正文 第42节
清朝廷授予“大清中央政府直隶军”称号,升格为大清朝廷直属的正规军,所有部队从此改称中央军。相应的,北宁辖区以外的国内其他各省部队就统称为地方军,其军费由各省地方政府自行筹集,中央政府不再负担。

    如此一来,各省地方军由于本省综合实力的巨大差距,无论是在军人待遇、武器装备、基础设施、训练水平、官兵素质还是在战术、战略地位上都与中央军无法相比,尤其是在军人待遇方面:从最初的晋军到如今的中央军,官兵们不但在现役期间就能得到很优厚的待遇,而且按规定服役满5年、10年、15年直至更长年限的官兵以及在战争中阵亡、伤残的官兵都能得到政府发放的丰厚的退役补助金、阵亡抚恤金和伤残补偿金等,退役官兵和伤残官兵将会被政府工作部门优先录用,最次也能在官办企业中得到一个稳定的工作岗位,生活无忧。而阵亡官兵的家属除了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外,还可以自行选择参军或是到军方安排的工作单位供职。官兵们如果不愿意由军方安排的话,也可以在社会上自由择业,拥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这种待遇再加上北宁军队在国内的良好影响,促使大量素质较高的军人和适龄青壮年纷纷改投中央军,更使各地方军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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