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辛亥大军阀 > 正文 第69节
手中的合同文件。

    嘉乐恒的这份合同和之前的伯利恒合同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这份商业合同提供的贷款金额为三千万美元,利息和折扣和伯利恒合同一样,但是要求抵押品,而且提出可用闽浙两省的盐政收入为抵押。然后提出这三千万美元的贷款中,必须保证有一半的金额用于采购美国制造的军火或者其他工业产品。剩下的一半陈敬云可自由调用,但是不得用于采购其他国家之产品。

    然后还提出美国的陆军军事院校可以接受陈敬云派遣的军官前往留学,甚至考虑到国民军近期需要大量的合格军官,美国可以向福建派遣相当部分的退役军官来执教或者进入部队当军事顾问。

    这两条基本上就是主要内容。

    此外还有其他几条,比如陈敬云在福州或者杭州设立经济开发区,用于美国资本投资建厂所用,除了必要之税收优惠外,陈敬云必须保证开发区之安全以及美国资本进出自由之安全。

    还有陈敬云必须允许美国资本探查国民军控制下的矿产资源,并允许美国资本对相关的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并允许美国资本在国民军控制辖区内建设铁路。

    一些商业条有些苛刻,陈敬云要是一股脑答应了的话,估计能被人骂死,所以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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