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松懈。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说的一点都没错,可是,有些事却已经来不及了。
出事那天我正好休息,下午时接到了大队长的电话:“你在哪儿?”
“在家!”
“马上到市第一医院,李志林喝了过氧乙酸。”大队长大声地喊道。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头嗡地一下炸开了,马上打车去医院。
事情经过大致如此:
由于李志林的病情有所好转,所以对他的监控放松了一些。
那天早上九点,民警带个犯人进监内消毒,消毒后,有一个犯人说要上厕所,就把消毒用的喷壶放到了走廓里。此时,民警已经进入了值班室,进值班室前,他说:“赶紧把走廓收搭干净,然后把喷壶拿出来。”
“队长,喷壶里已经没有过氧乙酸。”
“那也要拿出来。”
民警回值班室去写消毒记录,走廓里只剩下一个犯人和一个用过的过氧乙酸壶。
此时,在民警值班室的桌子上,放着一瓶未稀释的过氧乙酸。
这时,对讲机响了,政治处让民警找一个资料,于是,民警就回到办公室去找资料。看消毒壶的犯人实在无聊,就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