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华夏兵部还根据古晋在漠北使用骑兵的经验,将现有骑军、骑步军各师的编制由原来的三个旅九个团缩编为两个旅四个团,师直属的中垒、辎重、甲骑、炮军各团和独立游骑哨则不作变动。这样一来,骑军师和骑兵军师的兵力将缩编为六千人,或以此平衡骑军、骑兵军与步军之间的军费支出及更有效的使用骑兵部队。
再加上海西、山东匪患平定后,原来用于剿匪的两个师次第裁撤,今后几年内,夏军野战部队将暂时保留二十四个步军师、十二个骑步军师、十二个骑军师、十八个枢密院直属独立重炮团和八个枢密院直属攻城炮团在内的四十三万人,其余四十万人将全部转为真正意义上的地方镇军。
不过为了防止镇军在地方化后战力迅速弱化,华夏兵部随即制定了有关移镇的新制度。
新版移镇制度分为省内移镇、国内移镇以及镇军与野战军之间移镇等三个层级。
根据移镇制度的规定:每两年,省内驻军要进行换防,同时原守备团与机动团、机动旅之间实施轮换;同样是每两年,各省驻军间也要分别交换若干团的兵力;在各省大换防的同时,兵部和枢密院也将对各野战师进行考核,在各师中抽选一个考评最差的团与各省驻军交换。如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