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河以东归属真腊;锡河以北、湄公河以西包括上寮沙耶武里省、呵叻高原在内的领土归属暹罗;锡河和蒙河之间的领地归属暹罗,但暹罗要支付真腊三十年的赋税作为赎买。
《夏、暹通商条约》规定,暹罗向华夏称臣,并允许华夏国信使进驻阿瑜陀耶城,华夏驻泊鸿胪使进驻阿瑜陀耶港;暹罗以九百六十七万贯的价格出售莫山口以南的马来半岛予华夏;一旦暹罗遭到缅甸入侵或对缅甸用兵,华夏应亲自出兵增援或组织中南各国派兵助战,暹罗愿为此支付必要的报酬。
尽管总督衙门的使者为此暴跳如雷,但他事后在私下里表示,这两个条约,对华夏而言是攫取了最大利益,超过了他事先所能想象的最好成果,为此他要亲自拜表弹劾司马伯华,一定要让这个礼部的混蛋知道越权行事的后果……
不过对于重新登基的哲塔四世而言,《真、暹边境划界条约》却是一份结结实实的大礼,使得他能打消真腊国内对他投向华夏、割让湄公河以东国土的不满,稳固自己的统治。随后,哲塔四世在华夏驻金奔国信使的建议下,改革真腊的王位继承制度,取消部分小王族继承王位的权利,使得真腊王位只能在三大王族中依次轮流承袭。此举虽然让部分真腊小王族十分不满,但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