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 正文 第309节
力统治下的政教合一制度。

    元朝把藏族地区的分裂局面统一在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中央设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以西藏萨迦教派第五世祖师八思巴为帝师并兼宣政院事。在藏族各聚居区分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西北、西南各省藏族地区和西藏地区,并在乌思藏(指阿里以东的前、后藏地区)设置了十三万户府,派员前往清查户口,建立驿站,厘定赋税。由中央颁发封地文书肯定各地封建领主对所属庄园的占有,封赐印信诰命以确立各级官吏的职权,史称元朝“郡县土番之地”,这是中央正式在西藏官建制的开始。明、清两代对藏族地区的施政,就是在元朝旧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明朝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基本承袭元朝统治管理的办法,对西藏地区退行“多封众建”政策,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大地方之王。同时,通过朝贡和回赐,互通有无,体现西藏与中央政治上的隶属关系。

    明代中叶之后,明廷对藏区的控制日益削弱。明季,四世班禅邀请蒙古卫特拉部迁入青海,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随后占领喀木(康区)、卫(前藏)、臧(后藏)并攻陷拉萨赶走了信奉噶玛噶举派的藏巴汗,使得黄教最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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