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3年,卫拉特绰罗斯部洪台吉(注:台吉是蒙古首领的尊号之一)巴图尔去世,继之的僧格又在康熙九年(1670年)为同父异母的兄弟所暗杀,巴图尔的遗孀立刻派人前往拉萨,安排巴图尔的幼子噶尔丹归来继位。
时年26岁的噶尔丹应母亲的请求向第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和西藏第巴(注:执政官)桑结嘉措辞行,得到了两人的许可,达赖喇嘛还亲自授予他“丹津博硕克图”的头衔,籍此噶尔丹回到家乡后立刻继位为洪台吉。
噶尔丹继位之后不断要求卫拉特蒙古的其余各部族归顺自己,并先后接纳了杜尔伯特部的阿勒达尔台吉、和硕特部的丹津洪台吉、土尔扈特部的衮布台吉等人,引起来其他卫拉特部族的不满。卫拉特蒙古盟主鄂齐尔图车臣汗根据《喀尔喀—卫拉特法典》率部讨伐噶尔丹,但却被噶尔丹击败,至此噶尔丹控制了卫拉特蒙古全境,并取消台吉、济农(副王)、克什(太师)等旧有头衔确立“宰桑”制度。
该制度规定汗国最高权力属于汗廷,可汗身边设立宰桑数名,帮助处理日常事务,凡大事均要禀明大汗。汗庭自上而下设立兀鲁斯、鄂托克、爱马克、四十户、二十户等单位,分别由诺颜、洪台吉、宰桑、爱马克之长、德木其、舒楞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