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族和亲,以此换你一命。”
“鞑玛?!”君离玹哗地站起来,破口的茶杯滚落到地上,彻底成了碎片,“他怎么能到鞑玛去?!”
鞑玛部族是生活在大邺北方边境草原那边的游牧民族,鞑玛男子个个骁勇善战,常与大邺开战,成为历来大邺皇帝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在战事吃紧的时候,也有过和亲的例子,但那已经是在君离玹太爷爷那一代了。
“鞑玛这次主动派人来求亲,并承诺各亲后五十年不再战。这有样的好事,父皇没有理由不答应。但难就难在人选上,不能选没有身份的人,鞑玛会觉得大邺没有诚意。若从世家的孩子中选,又怕会伤了老臣的心,毕竟鞑玛那种地方,去了一辈子就别想再回来了。”君离渊深深叹了口气,“凌麒央选在这个时候与父皇做交易,就是赌定父皇会同意。而且凌麒央是卿子,可以延绵子嗣,当然可以和亲,”
君离玹手指紧紧捏着桌角。是啊,凌麒央是卿子,大邺王朝的卿子因为药物原因,可以延绵子嗣。虽然不易有孕,却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份。凌麒央曾经说过,只愿为他一人穿嫁衣。而他终其一生,终究是辜负了他,让他身为卿子,却得不到时应有的婚嫁和宠爱。
君离玹第一次为凌麒央感到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