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洛带着胡亮走到他估计魏有福走过的胡同里。这儿有些偏僻,两边是低矮的平房,只有一座“日伪”时盖的三层的灰色楼房,但已经破败得如同古建筑一样了。
走到胡同尽头,大街出现了,正面扑进古洛眼帘的是一家饭馆,不小的饭馆,还有霓虹灯的招牌,白天当然没亮,但那金属结构的大字会在晚上熠熠生辉的。
令古洛没想到的是,这其实是家很小的饭馆。徒有虚表,像是个巨大的气球,走进来,它就撒气了。
老板见是警察就笑嘻嘻地走了过来。这是个肥胖的女人,她的丈夫在法院工作,所有的地痞无赖就不敢登门了,只有管理部门的小干部们有胃无心、浑身是胆,经常来这里白吃白喝。这个女人也很高兴,把那些卖不出去的陈年旧货塞进官员的嘴里,减少了库存,又交上了朋友,而且她还吃惊地发现,这些“精英们”的身体赛过梁山好汉,从没有被她的“蒙汗药”放倒过。但今天来的这两个警察却不是来找罪受的。
“那天……让我想想,你说的就是死人的那天晚上吧。我知道,我们那口子就是干这个的,我啥都知道……可我这脑子,不那么……对了,小王,过来一下。”
一个女孩子走了过来,是这家店两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