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弥漫于整个屋子当中。原木雕花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白色镶嵌黄金丝线的羊绒地毯。
勋世奉换好了一身稍微显得有些凝重,却并不夸张的夜礼服,坐在黑色丝绒沙发上,正在看书。那是一本很古旧的英文版的《麦克白》,墨绿色的硬皮壳子,甚至还用皮革包裹住,而他手腕上的8克拉的钻石袖扣因为翻书的动作,在水晶灯下熠熠生辉。
他听见我走进来,手腕一动,把书合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拉住我的手,“走吧。”
我被他拉着走了一步,急忙问,——去哪里?
“吃饭。”
啊!这个……我,我早上吃多了三明治,还木有完全消化啊!
照例,又是三辆黑色的梅赛德斯。
这三辆车子在上海夜晚如同迷宫一般的道路上来回穿行,最后,停在一座相当古旧的江南宅院门前,这里不能说门庭若市,因为这个大门就让人想到古代中那些侯门公府,绝顶的高贵冷艳。
门外人并不多,只是,这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个个穿着高贵华美的衣服,从价值数百万的豪车上走下来,让我以为走进了好莱坞的制片厂。
可是,这里却是真实的。
车辆停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