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部分花在疗养费上了。可是后来我听说委托人从疗养院里逃走了,从那一天开始麦涛就不断地找我,要求退还剩下的现金。这我当然不能同意,因为委托书上没写这一条。既然委托书上没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钱就是麦涛自己的了。麦涛爱给谁给谁,爱买什么买什么,但是不能还给我,因为我并不是这笔钱的主人。并且,由于他迟迟不肯接受房子,他这边的遗嘱就没有全部生效,所以我也不能拿到那一百八十万。”
简单吗?
艾西感到莫名其妙,同时也不免对这个神秘的委托人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出于什么目的,才会作出这样扭曲的决定呢?
律师的讲述中,多次出现了模棱两可的描述。
自杀未遂——住进疗养院——定期和某一受益人见面——从疗养院逃走——还活着但是并不追回遗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整个遗产的继承也相当诡异。
从逻辑角度来看:两个受益人均受益,古德曼得到一百八十万,但是古德曼根本不敢花,因为未来不确定的事情太多。如果唐彼得出现意外,并且麦涛无法继承,或者反过来,古德曼都必须把一百八十万如数奉还。唯一的好处在于,在退还一百八十万的时候,不用考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