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艾西深感茫然的是,这东西说的是啥?遗嘱,还是财产赠予?什么叫“我死之后”,抑或是“我失踪之后”?写这东西的人,到底是快死了,还是正经历某种危险,即将“被失踪”?
这一条中的后半部分——最后一句,看起来更加奇怪。死还好说,人死了嘛,入土为安——这年头房子和地太值钱,不讲究入土了,反正把骨灰盒找个地方安放起来,也就算行了。 “我的失踪则由古德曼律师来判定”?失踪有让律师来判定的吗?!
执著于第一条,并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这件事,艾西只好接着看。
“第二条:如唐彼得先生想要获得咖啡厅的所有权,则他还须同意本附加条款。唐彼得先生在接手咖啡厅之后的岁月中,若出现死亡、失踪、入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的情况,则唐先生必须同意,将咖啡厅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麦涛先生。唐先生必须同意本附加条款,方可使第一条生效,即得到我的咖啡厅财产赠予。如其他日出现死亡、失踪、入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又拒绝转交咖啡厅所有权的情况,古德曼律师有权依照本条例,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
艾西觉得自己掉进坑里了。也不知道是空调开得太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