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勒的狂热追崇者。”
弗里茨风轻云淡地一笑,“我也是。”曾经是,不过自从42年斯大林格勒战役之后,对他而言,吾之荣誉即忠诚就成了狗屁。
“太好了,看来我们找到共同话题了。”克劳斯脸上闪过兴奋,道,“你想喝什么?我请你。”
“伏特加。”
以前在苏联,他天天喝,几乎寸步不离。在冰天雪地中,曾是他唯一的热量来源。可是,现代的伏特加里却加了可乐,甜甜的味道,几乎盖住了酒精的辛辣。弗里茨第一次这样喝,有些不习惯。
“你也是历史系的学生?”他问。
“不是。”但这段历史,他比谁都清楚。
“你喜欢二战?”
“我喜欢杀人的感觉。”
听见他的话,克劳斯先是一愣,随后哈哈一笑,道,“你开玩笑的吧。”
弗里茨举起酒杯,喝了口,继续道,“我尤其喜欢杀犹太人的感觉。”
克劳斯又是一怔,这种话,在现代德国谁还敢公然说,他不由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狂妄不羁的男人。
半晌后,他拿着酒杯碰了下弗里茨的杯沿,道,“那么,你不该出生在这个年代。”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