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案,但在天子脚下,目无法纪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被称为清朝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大案。
案发后,虽然涉案官员都受到了相应处罚,然而一叶知秋,吏治全面腐败,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国库钱粮亏空严重,均成为嘉庆一朝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特大命案李毓昌之死就是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此案涉及人物上到两江总督、下到长随,更因为案情离奇复杂、审理过程费尽周章而轰动朝野,被称为清代的奇冤大案。
嘉庆十三年(1808),暴雨连绵,黄河决口,江苏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洪水泛滥成灾,房倒屋塌,饿殍遮道,无数百姓失去了家园,沦为灾民。清廷为此紧急启动了救灾放赈机制,并要求地方官员必须派出精干官员下去查赈,务求赈灾钱粮发放到灾民手中,以表示朝廷是真心“恤民”。两江总督铁保和江苏巡抚汪日章不敢怠慢,立即选派了官员,分赴灾区。
其中,有十一名官员被派往山阳县查赈。山阳县为淮安府所在地,也是这次水灾的重灾区,朝廷专门为之拨银九万九千两赈济,因而派往山阳的大多是老辣干练的官吏,如府知事余清扬,同知林永升,州同龚国烜、谢为林,教谕章家璘,县丞张为栋,训导言廷璜,典史吕时雨及从九品温南峰、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