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的这一年,王廷赞被提拔为甘肃布政使(治所兰州,今甘肃兰州)。他的前任王亶望则由于捐监赈灾“有功”,“成效卓著”,被乾隆皇帝提升为浙江巡抚,前往油水更多更肥的浙江一地赴任。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采取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省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四川总督只管一省),同时兼任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又称“制军”、“制台”。巡抚之制始于明朝,但当时无固定辖区,一直到清朝时,巡抚才成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并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又称“抚军”、“抚台”。总督、巡抚之下设布政使,简称为“藩台”或是“藩司”,掌管一省的行政和财赋之出纳,以及省内官员的升迁调动。国家政令均由其向府州县宣布,权力很大,品级与巡抚同,是从二品官。另有按察使一职,简称为“臬台”或是“臬司”,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为正三品官。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合称为三大宪。省之下设道(道是监察区,并非行政区),置道员。道以下设府,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顺天府和奉天府因为分别是京师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