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341节
    第四十四章 野兽之孩(2)

    法齿学就像痕迹里面的指纹一样,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异性,每个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认定价值很高。在一些强奸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凶犯会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侦突破的关键。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在夜间把骑自行车的女性推倒,拖至路边的隐蔽地带奸杀,把尸体与自行车绑在一起抛到河中。这名凶犯的特点就是喜欢咬受害人,警方根据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目标。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包斩用绳子系住一个苹果,丢进去,试图让他咬一口,可是他会跳跃着把苹果丢出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操蛋局长说:小逼灯,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小逼灯预料到不是什么好事,有些害怕,问道:局长,让我干啥子嘛?

    操蛋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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