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297节
    就在他往书里贴第三张不干胶贴纸的时候,工作人员上前阻止了他,翻开书,那些不干胶贴纸上都有一首手写的小诗。

    此人自称诗人,名叫刘明,他指着衣服上的“大诗人刘明”字样给工作人员看。

    刘明边走边说:三年后,我会获得诺奖,我的诗集会摆在这个书架上。

    工作人员说:对不起,先生,请您等一下。

    刘明继续往门口走,说:怎么,要找我签名,改天吧。

    工作人员说:先生,这几本书,我们怎么卖?

    刘明说:即使我获得诺奖,我也拒绝领奖,我谢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

    工作人员在门口拦住刘明,说:这几本书被你损毁了,你贴的胶纸,都撕不下来,按照规定,你得买下。

    刘明说:我没钱。

    书店领导走过来询问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说这个人——乱丢垃圾。

    “乱丢垃圾”四个字使得刘明火冒三丈,他无法接受这个说法,那些贴在文学名著上的小诗都是他的作品,居然被人当成垃圾。大诗人刘明愤怒了,争吵过后,大打出手,最终被扭送进公安机关。

    两名店员拧着他的胳膊,他脖子里青筋毕露,对街上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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