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宗罪(前传+1、2、3、4) > 正文 第186节
让黎爸和黎妈以及在场的民工都写下七个字。

    这七个字,也曾经写在了女尸身上——淫妇,骚货,贱母狗。

    很多民工都不识字,黎妈也识字不多,只有黎爸完整的将这些字写了下来,包斩注意到他是一个左撇子。

    dna样本立即送往省厅鉴定,笔迹鉴定工作也开始展开。然而,几天后,鉴定结果令人失望,经过和女尸体内精液的dna进行对比,再加上笔迹鉴定,初步可以排除钉子户一家杀人作案的嫌疑,盖房子的民工中也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这几天,大便专家也重新做了一份更详细的尸检报告,他给尸体剔牙,试图分析牙缝中的食物残渣,结果却意外的发现了死尸牙缝中的一根蓝色棉布纤维,大便专家如获至宝,立刻告诉了特案组。

    梁教授:这种蓝色的棉布纤维应该是衣服上的。

    大便专家:没错,就是民工的那种衣服,符合耐磨损的特点。

    苏眉:这起案件中,凶手遗留下的物证并不少,尸体上的七个字,体内的精液,胃里的大便,再加上刚发现的棉布纤维,这么多物证,锁定凶手应该不难,但是我们连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没有。

    梁教授:不要只注意凶手留下的东西,也要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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