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律演变到只要是到官府状告应相隐的亲属,无论真实与否状告者都要被处刑,除非是像上述典故中说的那样是涉及到“谋反”一类的危害到统治阶级利益的重罪的时候才会有“免于获罪”的例外。
况且,大义灭亲的典故中是父亲设计诛杀“逆子”,而不是相反。可那嫡亲哥哥对吴岳泽来说不仅是平辈,而且在血统上更是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所以从现下的这个案子来看,就算吴家嫡长子就是那个犯下命案的罪人,牵涉的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杀人案件而已,在亲亲相隐的规则下,吴岳泽就算拿到了证据也是不可以控告自己的嫡亲兄长的。
可这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吴岳泽不能亲自状告,但若真的掌握了证据,又懂得圆滑处理的话,也可以通过将获取证据的信息“密告”给其他合适的人来拆穿这件事情的。这样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同样可以达到兵不血刃的目的。
他必须要让嫡母对他有所忌惮,否则以他对自己那个没有什么良心可言的生父的了解,想依靠他平衡如此冲突的两方的关系,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徐曼青才这般肯定吴岳泽现下这么做只是在为自己入府以后留条后路,以避免他日后处在过于被动的位置上而已。